自“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评选认定工作开展以来,经企业自愿申报,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联合进行考核和测评等环节,最终确定全省59家企业为2011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有效期为3年。该评选工作旨在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全省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文化建设,为营造企业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