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浙江最新规定哪些品种的幼鱼不能在市场上售卖吗?”“不知道。”
“你们进货的时候知道哪些品种的幼鱼不能进吗?”“知道,大黄鱼、小黄鱼、带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这几个品种都不能进。”
“你们会购买大黄鱼、小黄鱼、带鱼等浙江省规定的禁止销售的6种常见幼鱼吗?”“不会买,因为要保护这些幼鱼。”“不会,先别说鱼太小了,吃起来味道不好,就算好也不能买,因为鱼那么小就被我们吃了,那以后海里的鱼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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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路桥中心菜市场、新安菜市场等几个人气比较旺的菜场,了解市民对我省近期关于禁止销售6种常见品种幼鱼新规的看法。虽然不少市民不太了解是哪六种鱼,但大部分都表示,不会购买幼鱼。多数鱼商贩则表示已经通过市场或者别的渠道了解了哪6种幼鱼不能销售,愿意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不少喜欢吃海鲜的人都有这样的感受:鱼越来越小,价格越来越贵。这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大量幼鱼被捕捞出售。针对日益匮乏的海洋渔业资源,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对6种常见品种幼鱼进行保护,并规定从3月24日开始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
规定中对关于保护品种幼鱼及其最小可捕规格,沿用我省地方标准《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如带鱼最小可捕规格是体重125克(2.5两)或肛长205毫米;梭子蟹最小可捕规格是体重70克(1.4两)或头胸甲长49毫米等。同时,决定还规定,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渔船带回的保护品种幼鱼总量不得超过本航次装载渔获物重量的20%,其中灯光围敷网作业带鱼幼鱼比例不得超过5%,以从源头减少对海洋幼鱼资源的破坏。该决定还对捕捞渔具、幼鱼销售利用管理和违法行为打击等方面作出规定。针对渔具管理混乱、网目尺寸普遍违规的现状,规定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规定本省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包括规格、数量)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针对休渔期幼鱼销售屡禁不止、执法监管难以定性等问题,该决定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的角度,从严监管合法捕捞的符合限量比例幼鱼。
我省渔场素有“东海鱼仓、中国渔都”的美誉。而我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中国黄金海岸线中段,境域东濒东海,尤以“小网海鲜”著称。但由于长期以来粗放型发展方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渔业资源衰退严重,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墨鱼等东海传统“四大渔产”产量急剧下降,单位渔获量约为上世纪80年代末的50%,且渔获物低值化、小型化趋势明显。
针对当前的新规,渔业执法大队相关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未雨绸缪,进行了一系列部署。从今年的“3·15”开始至今,每天在港口、码头、市场等地,向渔民、商户及消费者们发放宣传画册、倡议书,并举办各类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市民宣讲新规,使大家认识到保护海洋幼鱼的重要性。同时,严把市场统购统销关卡,先由各市场进行严查,再随机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则依法进行严格处置,绝不留情。
除此之外,渔业执法大队以“一打三整治”行动为契机,保持高压严打、依法治渔、堵疏结合、齐抓共管的强劲势头,将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我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渔网具整治,从3月底到5月1日禁渔期之前,将对渔网具整治严管严控抓落实,尽量不让幼鱼入网、上岸,从源头上进行管控。渔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发现有捕捞幼鱼或幼鱼交易现象,可直接拨打热线967201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