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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进度 促品质 出成效

规划处做好小城镇环境
综合整治规划引领工作

  本报讯(记者 陈璐 通讯员 林蓉)我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共涉及7个镇(街道),其中2017年需考核达标的镇(街道)有峰江街道、新桥镇、横街镇、金清镇;2018年需考核达标的镇(街道)有螺洋街道和蓬街镇;桐屿街道需在2019年考核达标。

  为做好这项工作,去年以来,规划处认真贯彻落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编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着力补齐我区小城镇发展的短板。

  一方面,规划处紧紧围绕“五个抓”的工作思路来落实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抓考核时序,二抓规范编制,三抓科学操作,四抓特色风貌,五抓交流学习。另一方面,依照《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切实提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成果水平,同步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着力形成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我们一定会抓紧时间,提高效率,尽早完成,把时间留给项目实施,把小城镇整治做到实处,争取早日出形象。”规划处一分管领导说道。

  首先,做到多沟通抓进度。该处多次组织各镇(街道)召开路桥区小城镇综合整治对接会,传达市规划引领组下达的文件和编制要求,并按照《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要求协助四镇三街道全面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工作。

  其次,做到严把关促品质。对镇(街道)上报的方案进行初稿会审,对方案不够理想、进度不够快的镇(街道)及时发函督促加快编制进程。同时,由区政府组织各镇(街道)小城镇整治规划进行集中评审,邀请市小城镇整治办规划组莅临指导。通过集中评审,明确了各镇(街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库和任务清单。

  再者,做到掌好舵出成效。根据目前已经形成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成果初稿,规划部门积极协助各镇(街道)按照《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关于开展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备案工作的通知》《省、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办法》等文件检查核对文本,及时上报区政府审批,并做好备案工作。同时,要求2017年需考核达标镇(街道)3月底前完成备案,其他镇(街道)在5月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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