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街道某村林某现龄82岁,养有6个子女,妻子去世后独自居住,靠退休金为生。按理说,林某已是儿孙满堂,正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但是老人的晚年生活并不幸福,儿女虽多,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却相互推诿。林某一气之下,便告到司法所,要求儿女们承担赡养费用。路北司法所受理后,立即到村里调查事实情况,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经调查,林某的儿女均表示并非不愿意赡养父亲,而是老人每月都有固定的收入,生活过得很好,不需要照顾。相反,儿女们人到中年,要养家糊口,为生活所累,抽不出太多时间来照顾父亲,父亲不体谅儿女的难处,还把这事告到司法所。
日前,路北司法所和村干部在村委会对林某赡养一案进行联合调解。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调解员先从法律角度对子女进行教育,对他们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相互推诿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又向他们阐释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和劝导,儿女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但也希望老人能够体谅做儿女的难处。林某则表示要住到敬老院里去,不再要求儿女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自己起诉儿女的初衷,也不是为了赡养费,而是希望儿女能重视自己,关心自己。听了林某的话,儿女们羞愧地低下了头,均表示日后要好好善待父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