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9时左右,负责巡查世纪广场的刘建高看到,4个中年人正在广场南面卖唱,将繁华的广场当成了舞台,前面还摆放着一个盒子,堆放着行人投放的钱币。为了更好地吸引路人,他们将大音响开足马力,而大音响的电源则由一个小型发电机供应,长长的电线和没有防护措施的发电机对人潮涌动的广场来说简直是一个“定时炸弹”。“小孩子就在边上跑来跑去,万一触电怎么办?”一个带着孩子来广场散步的阿姨看到执法人员过来便上前说道。
当刘建高和另外两名执法队员上前制止时,这几个人完全不理会,原来这4个人里有3个人的眼睛残疾,但他们的听力正常。无奈,执法队员只好将音箱电源线拔掉,暂时排除安全隐患。这时,让刘建高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些残疾人不仅待在原地不肯离开,反而向执法队员索要“生意损失费”2000元。
考虑到这几个人身体的特殊性,刘建高等人选择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劝离。此时,围观市民越来越多,纷纷劝说他们离开,但4人坚决不肯走,并大声叫嚷:“除非给我们2000元!”
随后,刘建高联系了路北中队中队长陈世雄,决定将卖唱道具搬上执法车,残疾人们也同意一起到中队处理。但是在路北中队的大厅里,他们4人更加放肆,除了嚷着必须拿到“损失费”否则不罢休外,其中一人还随手拿起执法人员存放着的矿泉水喝掉一口后,猛地砸向地面,并将“损失费”从2000元提高到了3000元。
此时,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中队,将4个人分开做思想工作,最终,4人同意不再占道卖唱。当他们提出晚饭还没吃时,执法人员和民警便给他们买来面包和一箱矿泉水放到他们的车上。
陈世雄介绍,每年都会有几起残疾人卖唱扰民的事件,但是因为对象的特殊性,采取强制措施容易将矛盾扩大化,所以只能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