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岩一消费者薛先生向区消保委投诉,诉称其向经营户王女士购买了工字牌白榉板50张为家庭装修用,价格为每张85元,共计货款4250元。
白榉板装修后(已涂上一层油漆),却出现板面大片发黑的情况。薛先生考虑如果房间重新装修的话,损失将近万元,但是将就的话又影响整体设计结构,于是薛先生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区消保委受理投诉后,马上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基本确认是白榉板的质量问题引起,当即与生产厂家(广东东莞市某木业有限公司)联系。
调解过程中,经营者王女士表示,白榉板出现质量问题这是厂家责任,与其无关。厂家则表示确有一批白榉板因漂白过度,存在上漆后发黑的情况,但只承诺未做的白榉板可退货,其他一律不负责。
为减少消费者薛先生的损失,并尽快重新装修,区消保委根据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经多次调解协商,最终达成双方一致意见:消费者薛先生退还经营者王女士未做的白榉板25张,王女士退还给薛先生4000元,使此案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