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罂粟具有缓解疼痛的功效,某村村民杨某在明知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在家门前田地里种植罂粟11339株。近日,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杨某称自己有肠胃疾病,其母亲也长年卧病在床,家里没钱治病。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在山路边发现四、五株罂粟,想到罂粟能减轻病痛,遂产生了自己种植罂粟治病的想法。于是,杨某从去年12月底开始在家门前的土地里种起了罂粟。2018年4月,公安局民警在下乡过程中发现该情况,进行了现场铲除清点,查获罂粟11339株。
【律师说法】
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植物,长期食用容易成瘾,危害身体健康。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即使是在自家种植只作观赏或自己食用,都是违法的。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杨某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既违反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秩序,又产生了毒品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风险。根据《刑法》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律师提醒】
部分民众和本案中的杨某一样,虽已认识到种植罂粟的违法性,却没有真正意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大多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在自家门前种植罂粟不会被发现,并且大部分借口都是用于观赏或者偏方治病。在此呼吁民众强化法律意识,不要听信偏方种植罂粟,已经种植的应尽快自行铲除。 (俞为鹏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