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翟倩媚
作为小区业主,当我们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往往最先想到的是让业委会出面解决问题。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尽如人意。为此,区党代表邵湛雅带来了关于规范小区业委会管理的提案。
业委会是全民参与社会建设的一种形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它对提高社区自治水平,改善小区业主生活环境,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构建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过,在社区工作多年的邵湛雅发现,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反而在一定程度上给小区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从现实来看,业委会成立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业委会成员缺乏群众基础,部分工作难以落实。业委会成员自我管理能力比较弱,有的不懂业委会责权。业委会保障和约束机制不健全,业委会委员大多提供无偿服务。同时,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监管难以落实到位。
为此,邵湛雅建议,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细化业委会成员条件,增加业委会成员禁止行为的规定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根据不同住宅小区类型特点,及时开展差别化、针对性的培训,切实帮助业委会提高履职能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业主的民主法治意识,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小区管理,依法通过业主大会、业委会维护自身权益。加强政府监管,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要明确具体职责,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业委会依法实施规范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