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证明外遇、婚外情的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五)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六)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保证书,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七)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补充一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俞为鹏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