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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法制讲座

  本报讯(记者  项  懿)6月1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法制讲座,邀请原浙江省环保局副局长、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客座教授李泽林作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讲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临,副主任高萍、李国敏、张文荣、陈平、任敏、陈庆中,副区长毛新宇在现场聆听讲座。陈平主持讲座。

  李泽林作为原省环保局副局长,曾参与过省重大环保规划的编制,对于环保方面的问题颇有研究。讲座中,他从学习和实施两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地分析,并结合北京城市雾霾、杭州饮用水安全、钱塘江上游工业企业排污事件等具体案例,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

  学习方面,李泽林首先从新法的背景开始说起,他说新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来之不易,影响深远。这两部法律都经过几次修订,而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在1995年、2000年先后做过两次修改,去年的修订主要是考虑目前大气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特点也有亮点,增加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实施方面,李泽林则主要从怎么样与怎么做两方面入手。针对目前环境治理工作成绩多、口碑少、制度多、保障少,政府部门报出的相关数据与群众对环境直接感知有差距等现状,我们要坚持理念引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任职期间,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坚持真心、恒心、信心,真心实意地做好环保工作,与中央保持一致。企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依法守法,敬畏法律,心中有法,行为就能受到约束。要树立尊重自然、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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