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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街一村民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本报讯(通讯员  罗永祥  赵  龙)笔者日前从红十字会了解到,来自蓬街镇水缺头村的共产党员陈福宝,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上签字,同意身故后将遗体器官自愿无偿捐献,用于医学科研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此举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关于遗体器官捐献的想法我20年前就有了,只不过当时不知道去哪里捐献。最近听朋友说红十字会可办理有关登记事宜,如今终于把想法付诸行动,真是太高兴了。”台州老娘舅、蓬街镇人民调解员陈福宝说,“其实捐献人体遗体及器官是一件既利国、利民又利家的事,不但可用于医学研究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使患者获得新生,而且可以让我们的人生价值在死后得以升华,让生命在别人身上得到延续。”

  截至目前,我区共招募到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20人,已成功实现器官、组织捐献2人,其中实现器官捐献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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