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预警机制,做到发现“及时”。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落实专人开展定期排查、重点时期排查和专项情况排查活动,掌握纠纷苗头和动向。同时,注重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调动村(社区)、村民小组和楼道中的“调解信息员”积极性,及时将纠纷信息反馈给调解组织,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以便于分析判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纠纷进一步恶化。
主动果断处置,做到调解“及时”。注重人民调解员能力建设,针对纠纷特点开设专门的调解业务员培训,并建立了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调解措施落实到位,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依法有效化解纠纷的能力。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密切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日常性走村访户、登门入户,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并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注重法律宣传,做到教育“及时”。采取调解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调解之前先普法,调解过程用法,调解之后知法。并通过“以案说法”宣传相关法律,达到“化解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引导大家在发生纠纷时,积极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另外,与路桥电视台进一步加强合作,利用《老娘舅讲案》、《律师讨说法》等电视栏目,专门制作相关专题宣传节目,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