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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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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在“消”前

  本报讯(通讯员  蒋友亲  徐英姿)消防工作,防是关键。区公安分局坚持“以防为先”的消防工作理念,脚踏实地做好防范工作,构建起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以“清剿火患”行动、“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以及“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做实消防基础工作,积极在“防”字上下功夫。

  严格落实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消防大队作为职能部门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排查、指导、监督等工作,严把在建单位的消防安全关口;派出所民警则每月至少检查3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对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能现场整改的当场予以整改,情节严重不能现场整改的,一律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印发了《致厂矿、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公开信》、《致市民的公开信》、《致出租房户的公开信》等,同时还借助分局自己创办的《路桥警讯》报纸开展宣传,向群众宣传防火知识和消防管理规定。借助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警务微博、警民恳谈等载体广为宣传,切实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和法制意识。为提高宣传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该局在“守护平安·你我同在”活动中专门成立了由消防大队、派出所等组成的防范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医院、市场等开展宣传。

  为盯牢企事业单位等的消防安全工作,该局专门建立起企事业单位等的消防安全档案,对他们实施分层次跟踪管理;对于消防隐患严重的,平时加强检查督促力度促进规范,对消防安全较好的单位,平时积极做好指导。

  为提高灭火救援能力,该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做强消防大队这一灭火救援的职能部门。与此同时,该局还注重镇(街道)一级的消防队伍建设。目前,我区的各镇(街道)都建立起消防队伍,并配备了水罐消防车,以随时应对火灾警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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