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超市负责人汪某称,这些游戏机和摇摇车均为一个名叫孙某的人所有,并未取得营业执照,孙某隔三差五地才来看看,平时游戏机都委托商场代为管理,商场每个月只收取300元的电费,最近一直没见过他。蓬街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商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事后,汪某后悔地说: “由于商场刚刚开业,生意并不好,本想为了多赚些人气,增加营业收入,才同意孙某摆放经营的,没想到却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我以前一直不知道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经营场所也是违法的,通过这件事情,才深深体会到要多学学法律知识,严格守法经营。”
在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工商户,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