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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0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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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明码标价
“有名无实”

  本报讯(实习生  梁赛赛  记者  杨阳)日前,省物价局发出一则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的农贸市场经营者从7月10日起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新规实施至今已有1个星期,那么我区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实施的情况如何?7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富仕路的中心菜市场,这里的摊位似乎没有变化,没有一家摊位进行明码标价。“马大嫂”们还是需要问价、货比三家、讨价还价,最后决定购买。记者向一些摊主询问关于明码标价的事,他们均表示不太清楚。“买菜的人已经习惯讨价还价,明码标价没有多大用处。”一位蔬菜摊主这样跟记者说。而正在挑选空心菜的何老太说,来菜市场买菜一定要讨价还价,不然就会吃亏。

  随后,记者来到马铺路的赵王菜市场,转了一圈后发现,菜场的蔬菜区、粮油区、肉蛋区、水产区没有一家摊位亮出价格牌。对此,一位蔬菜经营商道出了心声:“菜市场菜价变动频繁,早上和傍晚的菜价就相差几角甚至1元,早上标的菜价,到傍晚就得改,不然顾客来买时觉得这个价格高了,问也不问就走了。”也有部分经营户表示,每天进货摆摊就很忙了,还要明码标价根本顾不及,不可能每天有时间去改二三次价格,太麻烦了。

  不过,对于农贸市场推行明码标价,大多数消费者表示欢迎。家住银安街的叶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对讨价还价并不在行,超市虽然明码标价,但相比较而言,菜场的蔬菜比较新鲜,自己还是会选择去菜场买菜。如果菜场能像超市一样,菜价一目了然,买菜时就更方便了。“明码标价可以节省买菜时间,也不用担心自己被宰了。”正在买菜的洪先生说。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菜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目的是从制度上杜绝价格欺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建设文明规范菜市场的要求。下一阶段,物价部门将分阶段落实相关规定,逐步推开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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