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2年上级下达我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3.4万亩。对此,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并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近年来,我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经济建设必需用地两者之间的关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作为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截止2011年末,我区共有耕地19.2971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6.0832万亩,而标准农田达到了13.71万亩。
与以往的标准农田相比,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建设改造:一是进行配套的新、改、扩建三面光排灌沟渠、排灌机埠和蓄水池为主的建设,重点维修破损、毁坏的基础设施;二是田间道路配套建设,道路建设以布局合理,顺直通畅,满足中型以上农业机械通行为主;三是农田规范化改造建设,形成农田网格化,达到田面平整、田地成方,沟渠路配套。该分局还在建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里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同时向村民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卡。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我区现已建设省级基本农田示范乡镇4个,分别是台州农垦场、新桥镇、横街镇和螺洋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