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今日路桥·国土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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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5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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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迈入快车道

  □本报记者  卢炜南  通讯员  池俏奋

  “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将要实现网上审批了。”就在上个月初,家住横街镇的陈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兴奋不已:“要在以前,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审批对于我们村民来说是非常麻烦的,总要跑很远的路,时限又长。”

  今年,为加快农村个人建房审批,简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审批程序,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决定对农村个人建房实行网上审批。目前,该局组织相关科室、国土所业务线工作人员开展了个人建房审批网上培训。另外,我区还出台了《关于委托办理农村村民建房供地审批的通知》,下放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权限,结合网上审批,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办事。“随着人员设备的一一到位,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网上审批将于7月正式开始推行。”该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下放权力  简化流程

  翻开《关于委托办理农村村民建房供地审批的通知》不难发现,较原先的审批程序而言,实施农村个人建房实行网上审批后,审批效率将会明显提高。根据简化后的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权下放及网上审批流程而言,只要通过予审申请,项目予审,项目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告备案,缴纳税费在内的6个步骤就能完成。

  建房户只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向当地国土所提出予审申请,国土所实地踏勘,并联合镇(街道)城建办对申请项目进行集体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的,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后由国土所正式受理申请,将该项目录入系统,启动审核程序。待国土所经办人、所长落实网上审核后,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批。然后,国土所将镇(街道)审批意见进行公告,无异议的,报区该分局备案盖章,最后由申请人缴纳税费,即可发放《准予行政许可证书》。

  对此,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个人建房实行网上审批无疑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原本繁琐的审批流程,大大提高了审批工作的办结效率,而下放权力更是缩短了群众的办事距离。

  明确职责 强化监管

  “打破旧模式,下放权力,简化流程,这不仅仅提高了办结效率,还在无形中强化了对农村个人建房的监督与管理。”该负责人再次道出了其中的真谛。

  在实施农村个人建房实行网上审批的同时,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将继续严格执行年度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集镇规划的衔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老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非耕地,尽量不用或少用耕地;持续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管理,建立批前资格审查预公示、集体会审、审批结果公示、批后监管等制度,规范审批工作流程。此外,还将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制止和组织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在进行网上审批的同时,该分局会加强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检查,切实做到审核‘提速增效’和实地踏勘、丈量放样、竣工验收‘三到场’。”该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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