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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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6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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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建设的误区与对策

  □洪勤辉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后,各地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这项基础工程的新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廉政文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等诸多特点,着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渗透性、实效性,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但是,从廉政文化建设的进程和效果看,地区与部门之间发展并不平衡。不少地方和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尚处于起步的阶段,有的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效果不佳。追根溯源,是这些地方和单位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区。

  误区之一:认识模糊

  部分党员干部对廉政文化建设缺乏正确的认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看不到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在这些党员干部所在的单位,廉政文化建设是可有可无的任务,是软指标,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另一方面是对廉政文化缺乏科学、准确的界定,从而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无章可循、无所适从。

  误区之二:脱离实际

  一是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如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的做法,与自己所在单位的工作内容、队伍管理缺乏联系,让单位干部群众觉得与己无关;二是形式上缺乏可操作性。三是计划上缺乏周密性。如在业务工作繁忙的时间段安排知识竞赛、心得交流或文艺汇演,结果既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又因为缺少必要的准备时间而削弱影响了活动的效果,还引起干部群众产生埋怨情绪。

  误区之三:目标错位

  有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做工作热衷于标新立异、追赶时髦、装潢作秀,为自己的脸上贴金,进而为自己的仕途升迁增加筹码。带着这样的目的建设廉政文化,有时也许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但除了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形、报刊上有文,总结汇报或上级检查过关外,很难说有什么实际效果。

  误区之四:放大效果

  具体表现是,在领导讲话、媒体宣传、工作总结中往往把廉政文化的作用任意拔高,好像廉政文化成了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只要廉政文化建设好了,党员干部就都廉洁了,腐败现象就销声匿迹了,社会风气就根本好转了。须知,脱离实际地看高了廉政文化的作用,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放松反腐倡廉其他方面的重要工作,结果必然削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想走出廉政文化建设的误区,从而使廉政文化发挥出应有的效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有正确的认识。要从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从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也就是说,廉政文化建设是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载体。对此,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充分的认识,从而树立起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建设好廉政文化的自觉性。

  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潜移默化的引导解决常规教育不能解决的思想作风问题,是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之所在。要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作用解决实际问题,就必须紧扣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重心和特点,准确把握人员的思想脉搏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同时还要根据本单位人员素质状况,采取恰当的形式和方法。

  三是要客观评价成效。廉政文化建设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无疑有着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作用也仅仅在于促进和推动,无论是从范围上还是程度上,廉政文化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作用都不是万能的、绝对的。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种载体、一种形式,只是党风廉政教育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强调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的作用,但绝不能用廉政文化建设完全代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不能将廉政文化建设完全等同于党风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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