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峰江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该监管中心采取“1+5”的公共安全监管模式,自2011年9月26日启动运行以来,不但理顺了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创设了公共安全沟通平台,增强了社会维稳辅助力量,且全街道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先后荣获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群众的安全感得以提升。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在只加强不削弱生产安全力量的同时,各镇(街道)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站,具体负责行业安全监管;中心人员以原有的安监站人员为基础,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中心运行实行集中管理,做到有分有合,实现公共安全监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同时各村要实行“多元合一”,设立“安全总管”,负责本村的公共安全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