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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法律援助的实践与创新

  □洪勤辉

  近年来,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台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胜单位、路桥区拥军先进集体等荣誉。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金素被评为浙江省十佳百优先进个人。

  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克难奋进,主动作为,不断拓宽援助领域、完善服务措施,创新工作机制,为受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彰显了司法行政人的功能与作用,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2015年以来,全区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437件,法律咨询3550人次,接听“12348”来电5019人次,追回民工欠薪和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达1300万元,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9枚。

  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与影响力

  各界的关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基础。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对外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传统渠道和网络、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浙江康大律师事务所包荣辉律师承办的米庆桥故意杀人案、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卢修永承办的《农民工遭遇交通事故意外身亡,法律援助获赔110万元》等成功案例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赢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弘扬了主旋律,传递了正能量。

  积极配合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多城同创和护航G20等主题,组织人员进行流动式法治宣传。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基本到位为契机,以公共法律服务流动站的形式,在各镇街道、村(居)和企业广泛开展有奖问答、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本着“你下班我上班、你休闲我服务”的理念,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利用盛夏群众喜欢露天纳凉、春节前民工讨薪相对集中以及“三八”妇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援助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丰富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能力。

  二、全力构建实体平台,打造“十五分钟”法援直通车

  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初具规模。首先,依托基层司法所在10个镇(街道)和驻路团以上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其次,根据路桥部队建制较多的现实情况,在驻路团以上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再者,与时俱进,相继建立健全医疗、交通、劳动人事争议和社区等物业纠纷调解的行业援助站,并在全区317个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通过定期指派律师值班、悬挂服务指示牌,公布村(居)法律顾问联系方式,起到指示引导的服务作用。与此同时,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在工会、残联、看守所、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网络。

  加大力度,增派站点值班人员。通过招募,将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从以往每天1人,增至每天2人。在东部重镇的金清,派驻公证员轮流到岗,解决当地群众到城区办证不便的困难,将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有的放矢,在援助重点区域的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区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中心,每天安排2名律师或专职法律工作者值班。看守所工作站,由全区各律师事务所轮流值班,规定每月律师值班不少于九个半天。

  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实施上门援助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速工作用时,从“最多跑一次”,向特殊对象不跑一次延伸。强化服务意识,对于遇到涉法问题的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针对务工人员、军人军属、伤残人士、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维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简化流程,降低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当场受理并指派律师。同时,针对有些外来务工人员没有身份证、户口簿的现实情况,实行先受理后补证,降低服务对象来回奔波所造成的维权成本,真正做到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批简便化、服务“零距离”,实现法律援助“应援速援”,提高法律援助效率。

  三、多管齐下,提升案件质量

  近年来,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全市一路领先、一枝独秀。2016年,在全市首届“十大优秀援助案件”评选中,经专家评审、微信投票、质量综合评估三个环节,我区选送的5个援助案件有2个案件入选,分列第一和第四。骄人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法援人认真执业和无私奉献,得益于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工作团队的努力。

  顶层设计,目标引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路桥区“十三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纲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将公共法律体系建设作为民心工程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占有很大的权重,据此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起到规范、激励和监督约束的作用。

  标准调整,经济引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区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全市(全省第二家试点单位)率先进行法律援助案件差别化补贴制度。经周密商讨、反复论证后,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对评选为优秀援助案件的援助律师在享受原有财政补贴标准的同时,追加1000元奖励款项。

  为稳妥有序地做好此项创新性工作,局长担任了法律援助差别化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制科负责人及援助律师代表组成。补贴标准的调高,一定程度上调动承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案件质量的提升。

  组织保障,专家引领。打造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队,全程监督检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2017年5月,司法局聘任了16位律师为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成员,首期质量评估专家团聘期3年。一是严格选聘标准,确保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专业化。专家团首批成员由本人申请提出,经研究筛选后优中选优聘选。专家团成员要求专职从事律师执业不低于10年,且最近3年每年办理诉讼案件量在30件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质量评估工作常态化。三是优化运行模式,确保质量评估工作规范化。专家团实行全区统筹、资源共享,其参与工作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四是强化工作要求,确保质量评估工作实效化。对违反工作要求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专家团成员,将及时予以除名,并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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