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这是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河长制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据了解,金清镇开展此次河长集中巡河大行动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该法规,更快地推进河长制工作系统化、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更深入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滨海新城·美丽金清”。
金清镇位于金清水系下游,镇域水系发达,有市级河道2条、区级河道9条、镇级河道18条、村级河道238条,量大面广,治水任务艰巨。自“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以来,该镇坚持把控源头、防反弹、抓长效作为头等大事,2016年基本完成省控断面金清新闸任务。
根据部署,金清镇在不断深化“河长制”,全面实施党员“塘长制”的基础上,将全面发动河长、塘长、村(社区)干部在治理见效的基础上抓巩固、促提升,全面动员督查员、村嫂、“河小二”等志愿力量继续发挥治水监督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五水共治”,营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此外,为保障各级河长、塘长履职,金清镇将不定期开展督查行动,根据水域存在的问题制定交办单,做到发现一处、交办一处、整改一处、回复一处,确保河长巡查到位、整改到位、长效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