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一名自称“刘某”的中年男子来到桐屿街道一家快递公司投寄快件。当快递收件员赖某要求开箱验视并实名登记时,“刘某”以回家找身份证为由离开,且再也没有回来。收件员觉得很蹊跷,遂立即报告了公司领导和桐屿派出所。后来,民警和快递工作人员依法对该快件进行开封验视。这一打开,让民警和快递员都惊呆了,里面竟然是崭新的20元面额的假币,总金额有1000元!
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安监总局等国家15部委联合出台的规定,寄递物品必须实名登记,寄运物品要先验视后封箱,邮件快件要过X光机安检。
警方也专门采取明察暗访、多方协作、“互联网+”等多种管理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要求全区寄递行业推广应用邮寄递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各网点电脑以及快递员手机安装客户端,实现对邮件、快件的全程跟踪和实名登记,确保寄递物品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追究。
警方提醒:寄快递时,要出示寄件人身份证件,并配合开箱验视,一经发现违法物品,快递将予以拒寄,涉嫌违法犯罪的,警方也会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