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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绿化赔偿开启“绿色通道”

  本报讯(记者  阮王琦  通讯员  罗子枫)“你们的办事效率真高,今天若不是你们简化和优化交通事故绿化赔偿,我下午根本就办不好,也没办法回家了。”来自宁波的曹先生握着园林处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曹先生是宁波人,5月3日一家人到台州旅游。车辆行驶至公园路时发生交通事故,撞倒了行道树。考虑到他们要赶回去上班,园林处工作人员当天就将此事办妥。

  其实,像曹先生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之前涉及绿化损失的交通事故赔偿程序,一般为事故发生后,交警告知事故主至园林处赔偿苗木损失费,事故主至园林处简要说明事由及事故发生地点后,园林处工作人员再去现场定损,开具绿化赔偿清单,事故主凭该清单再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缴纳赔偿金额,开具发票,完成赔偿事项。整个过程需要两到三天时间。

  为了改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梳理自身职能及办事程序的基础上,园林处找准交通事故绿化赔偿事项这个短板,并对此进行了简化和优化。现在,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告知需赔偿苗木损失费,同时告知园林处事故发生具体地点和事故主联系电话,园林处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定损,并告知事故主需赔偿的金额及所需携带的资料和手续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现场办公,一次性办结所有赔偿事项。该举措的实施,将原先需两到三天办结的赔偿事项,压缩到一天内完成,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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