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有效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附近水体影响较小。项目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噪声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项目产生的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处理,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天内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台州市路桥奥凌汽摩配件厂(普通合伙);联系电话:13906578821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34024130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联系电话:0576-82409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