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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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4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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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访路桥区“十佳幸福女儿家庭”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部署要求及浙江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人口计生委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寻访路桥区“十佳幸福女儿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有女儿真幸福”为主题,大力宣传女孩在自强奋进、立志成才,孝敬长辈、弘扬道德,热心公益、奉献爱心等方面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典型幸福女儿家庭的动人事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观念,消除性别歧视,增强社会对女性的认同感,提高女孩和女儿户家庭的社会地位,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寻访条件

  (一)本区常住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儿户家庭,该家庭女儿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二)该家庭遵纪守法,热爱党和国家,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群众公认度高,生活幸福;

  (三)该家庭女孩必须在自强不息、拼搏进取、立志成才,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在孝敬老人、敬重长辈、关爱父母等方面,事迹感人,表现突出。

  三、活动时间和步骤

  活动时间:2012年5月-7月。

  活动步骤:分推荐(自荐)、评选、审核、公示、颁奖等阶段进行。

  四、寻访方式

  本次寻访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家庭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通过各镇(街道)计生办和计生协会组织发动,以镇(街道)为单位,每个单位推荐1个符合寻访条件的家庭,认真填写该家庭的推荐报名表及事迹材料(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6月30日前上报到区人口计生局法规宣传科。

  2.家庭自荐:参与家庭可以直接按要求填写《“十佳幸福女儿家庭”推荐报名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lqjs.luqiao.gov.cn/,最新公告),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及事迹材料报到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规宣传科。

  联系人:项雅琴,联系电话:82420535。

  五、寻访要求

  1.组织推荐和家庭自荐所填报的先进事迹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电子文档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lqjsj@163.com)。

  2.所有推荐家庭需提供女孩个人2寸证件照一张,家庭成员生活合照一张。

  3.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认真组织部署,要求各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员和计生协会小组长上门开展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人物突出、事迹生动的幸福女孩家庭。同时,借助各种媒体力量,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在全社会弘扬关爱女孩、性别平等的良好风尚。

  路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路桥区计划生育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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