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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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4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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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和2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38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录用为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年以上,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好,身体健康。

  公务员1名:全区范围内公务员编制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管理类1名:全区范围内(教育系统除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语言文学类、法律类、管理类等专业。

  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专业技术类1名:全区范围内(教育系统除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经济类、文化艺术类、农业类等专业。

  二、报名

  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持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于6月20日至22日到路桥街道人事办报名,联系电话82908859。

  三、考试

  初审合格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理论基础、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主要测试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笔试和面试按30%和70%计算总成绩。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2方可开考;如全额拨款事业人员报名人数少于4人,则选调名额相应减少为1人。

  四、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决定选调

  根据择优的原则决定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选调经初审、考试、考核、体检后,如无合适人选,选调计划取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由路桥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路桥街道办事处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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