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38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录用为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年以上,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好,身体健康。
公务员1名:全区范围内公务员编制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管理类1名:全区范围内(教育系统除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语言文学类、法律类、管理类等专业。
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专业技术类1名:全区范围内(教育系统除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经济类、文化艺术类、农业类等专业。
二、报名
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持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于6月20日至22日到路桥街道人事办报名,联系电话82908859。
三、考试
初审合格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理论基础、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主要测试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笔试和面试按30%和70%计算总成绩。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2方可开考;如全额拨款事业人员报名人数少于4人,则选调名额相应减少为1人。
四、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决定选调
根据择优的原则决定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选调经初审、考试、考核、体检后,如无合适人选,选调计划取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由路桥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路桥街道办事处
2012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