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奇华,区人民法院院长叶海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勇,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并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决定接受潘军明辞去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牟傲野为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会后,新任命的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牟傲野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