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型广告铁架遮挡了整个二楼至七楼的窗户,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前期执法人员已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并数次与该店负责人协调沟通,要求其自行拆除,但该店负责人一直未意识到安全隐患问题,所以今天我们才组织人员强制拆除。”直属二中队队长谢金鑫表示,一旦发生火灾,这种挡窗广告设施就断绝了被困人员的求生通道,阻挡了消防水的扑救。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不符合消防等级要求的广告制作材料极易助燃,会加剧火势蔓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无可挽救的损失。
为吸引更多顾客,招揽生意,不少商家总在店铺的“外表”做些文章。例如,有些商家会在二楼、三楼甚至更高楼层的空位处张贴“窗贴”或是布置滚动LED背板、霓虹彩灯广告语;有的则直接设置了大型的封窗广告。这样的广告设施虽然效果明显,但大都是不按原有的广告规划擅自设置,不仅影响市容的美观,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该中队加强了前期广告审批环节,坚决杜绝有安全隐患的广告审批,同时加强了该类型广告设施的拆除力度。继去年对路桥城区范围内二楼以上封闭、遮挡自然排烟窗口,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法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后,今年5月份开始继续深入整治,截止目前,共计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强制拆除11处,面积合计约760平方米,按照要求自行整改到位4处。同时,对前期已拆除的该类型违法广告开展拆后“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谢金鑫表示,今后该中队将强化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提档升级整治行动,加强城区建筑物外立面和景观控制,规范建筑物外立面装修改造活动,严格建材防火等级要求,提升安全系数,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