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做好这项民生工程,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月10日,区公安分局再次部署深入推进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笔者了解到,目前,此次电动车专项整治已经开始,重点整治以下12类行为,希望广大电动车驾驶者自觉遵守。
这12类行为包括: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电动车载三人(含)以上的,驾驶电动车闯红灯的,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酒后驾驶电动车的,7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电动车的,电动车车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违法安装遮阳伞的,电动四轮、燃油助力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在没有机非隔离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电动车超速行驶的。
据了解,以上12类行为被民警在路面查获的,除对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之外,有这些行为的电动车将一律被扣留。当事人在10日之后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等有效证明到扣车交警中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并领回被扣电动车。如涉及车辆是送快递、送外卖的,则在15日之后才能领回。同时,笔者了解到,从现在开始,区公安分局每天将安排300多名警力上路开展流动设卡,严查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出于对老年人的安全考虑,此次整治新增一项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车。针对该项规定,交警一中队中队长梁华峰介绍,绝大多数的老人都表示理解与支持。4月11日上午,民警对电动车整治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今年72岁的陈大爷听完竖起了大拇指。陈大爷说,随着年纪增大,视力、听力都弱化了,行动和反应也没年轻时敏捷了,自己早三四年就不骑电动车了。并表示,现在公交车发达,上街可免费乘公交车,公交到不了的地方或有急事,可以让子女车子送下。平安既是自己的福气,也是对子女的最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