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
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
【译文】纵然是小事,也不要擅自作主,而不向父母禀告。如果擅自去做,容易出错,就有损为人子女的本分。东西虽小,也不可以私自藏匿。如果私藏,品德就有缺失,父母亲知道了一定很伤心。
父母一般比孩子多了二十几年的生活经历,孩子的成长过程父母都经历过了,他们有自己的感悟、经验、教训,总希望自己曾经走过的弯路不让孩子再走一遍,自己吃过的苦孩子少吃一点,自己曾犯过的错误孩子少犯一点,希望孩子顺顺利利地完成学业、走上社会,这就是天下做父母的共同心态。孩子还未成年,心智普遍不太成熟,有时做的事虽小,但后果却挺严重,这让父母担忧不已。特别是现在很多家庭完全以孩子为中心,使得孩子任性而为,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最终伤心的还是父母。
东晋名将陶侃,其父陶丹曾为三国时代吴国的扬武将军,但地位不高,而且很早就去世了。陶侃全靠母亲湛氏一人纺纱织布维持生活,后来谋得了一个小小的“鱼梁吏”的职位,监管渔业。刚上任不久,陶侃托人捎几条咸鱼回家,这是当时人们喜欢吃的东西。不料陶母将鱼原封不动地退回来,还附了一封书信,说:“你现在才当了个小官,就拿公家的东西回家,不但不能帮我,反而增加我的忧虑啊!” 陶侃收到母亲退回的咸鱼和回信,感到愧疚万分,深受教育。于是下定决心,一生谨记母亲教导,公正廉洁为官。这就是后来广为流传的“封坛退鲊(zhǎ,盐腌的鱼)”的教子故事。
几条咸鱼,本是小事,但陶母深知儿子“以官物遗我”,也就是擅自拿公家的东西回家却是大事。接下来拿回家可能就是金银珠宝,由小到大,由少到多,那么,儿子最终也许会沦落为千夫所指的贪官,甚至走上不归路,所以小事不小。每个人的一生,父母的影响总是巨大的。父母是否品行端庄,是否教子有方,会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陶母湛氏的深明大义,也让她成为中国古代“四大贤母”(孟母、欧阳母、岳母、陶母)之一。明朝张九韶在《重修陶母基记》中赞曰:“世之为母者如湛氏之能教其子,则国何患无人材之用?而天下之用恶有不理哉?”
一个已经做了“鱼梁吏”的官,也就是当了领导的成年人,可能是一时没有考虑周全,做出了令父母担心的事,更何况心智还没有成熟的孩子。所以,对一些没有把握的事,即使再小,也要多向父母请教,这样就可以减少犯错的机会。同样,一些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东西,不是你的,就不可以私自把它藏匿起来,变为己有。特别是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即使是一支铅笔、一块橡皮,东西虽小,但你私自拿了,那你也就等于跟小偷一样了,这会让父母伤心。因为小偷这个恶名,意味着你的手脚不干净,也意味着道德的败坏,实在是难听得很。
《伊索寓言》中有个“偷东西的小孩”的故事,其结局让人警醒:有个小孩在学校里偷了同学一块写字石板,拿回家交给母亲。母亲不但没批评,反而还夸他能干。第二次他偷回家一件大衣,交给母亲,母亲很满意,更加夸奖他。随着岁月的流逝,小孩长大成小伙子了,便开始去偷更大的东西。有一次,他被当场捉住,反绑着双手,被押送到刽子手那里。他母亲跟在后面,捶胸痛哭。这时,小偷说,他想和母亲贴耳说一句话。他母亲马上走了上去,儿子一下猛地用力咬住她的耳朵,并撕了下来。母亲骂他不孝,犯杀头之罪还不够,还要使母亲致残。儿子说道:“我初次偷石板交给你时,如果你能打我一顿,今天我何至于落到这种可悲的结局,被押去处死呢?”
一块写字石板,东西虽小,却也是偷。孩子不懂事,犯了错,做父母的就应该批评教育,如果孩子还不改正,父母则需更严厉的惩戒。这则寓言中的母亲是个是非不分的糊涂虫,对于孩子的错误不但不加以纠正,反而进行纵容与鼓励,最终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大错。所以刘备告诫他的孩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这就是说,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恣意妄为。尤其是在外面,不是自己的东西,即使再怎么喜欢,也不要私藏,更不要不经人同意就据为己有。否则,父母会为你的这些“小恶”而“心伤”,那就是不孝。
为人子女者,在平时的为人处世中一定要谨慎,尤其是自己拿不定主意的事,即使再小也要多和父母商量,以免做错了事情而后悔。家中东西虽小,也不要背着父母,偷偷地私藏起来,被父母知道了,就会使你与亲人之间产生感情的裂隙,更不能在外面做诸如小偷小摸等有损父母颜面的事。父母是我们最亲近的人,有什么快乐或难过的事、好吃或好玩的东西,记得要与父母分享。这样,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才会更加融洽,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也会少走许多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