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行政执法分局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起,金清、蓬街、横街、新桥、峰江、桐屿6个镇(街道)重点路段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12月17日开始,横街等地在人行道违法停车的车窗上,比之前多了一张“违法停车温馨告知单”:“您的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请您立即驶离。2017年1月1日起,我局将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希望您在今后的交通出行中切实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市民,共同营造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不过,车主收到温馨告知单也不必惊慌,这些告知单是执法人员的提醒服务,不作为处罚的依据。
记者了解到,这次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道乱占”行动的一个重要举措,涉及范围比较广:金清镇的金清大道、人民路、文昌路、工业路、金林路、建设路,蓬街镇的新蓬路,横街镇的新兴路、镇前路,新桥镇的人民路、新大街,峰江街道的景源路、兴峰路,桐屿街道的财富大道、文化路和恩泽医院周边。
近几年来,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有些驾驶员误认为将车辆停放到人行道上,就能避免违章停车被贴单,导致部分人行道成了停车场,影响行人通行。行政执法分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人行道停车管理,按照台州“首法”,一边规划施划人行道停车位,一边紧锣密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印制2万多张“违法停车温馨告知单”。
金清中队负责人梁景宇告诉记者:“这几天,我们都在对人民路等6个路段的违章车辆发放违停告知单,但不作罚款处理,车主也不要以为反正不处罚,就继续违停。”
行政执法分局副局长陈林聪说:“相关中队按照交通治堵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堵疏结合,在有条件停车的人行道和周边的停车场上,尽可能多地施划停车位,也希望广大车主还道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