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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撑起“维权伞”

  □本报记者  阮王琦

  路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落在路桥街道新安西街,其前身是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也是全省第一家挂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服务机构。

  自从今年2月份启动运行以来,路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1160人,办理公证业务3801件,接听服务热线17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1件,法律援助司法调解率达到90%,大大节约了我区司法成本。

  目前路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社区(村)为点,街道(镇)为面,法律服务单位为辅助,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组成一个缜密的网状结构,将群众矛盾逐个解决。

  近日,记者走进路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看看工作人员们究竟是如何将矛盾和纠纷化解于无形。

  社区里的“坐堂客”

  王梓丞是路桥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每个星期他都要到各个社区服务站轮流“坐堂”。12月15日,轮到在古街社区“坐堂”。

  王梓丞到达服务站,屁股还没有坐热,社区的张阿姨就过来了。张阿姨一过来就唉声叹气的,细问才知昨天跟楼下的王大伯吵架了。两家素有摩擦,昨天因为她家浴室的水漏到楼下王大伯家,王大伯就上来跟她理论,两人火气上来就吵起来了,脸皮也撕了个底朝天。

  王梓丞平时工作中特别留心做事的方法和态度。他先是安抚了张阿姨,然后把整件事情抽丝剥茧地分析了一遍。张阿姨家的房子已经过了开发商的质保期及保修年限,而且是她家浴室水漫出来才渗漏到楼下王大伯家,有可能是张阿姨的防水层没有做好,或者排水出现故障,这些可能都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索”。

  然而损失已经造成,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张阿姨应承担责任。

  不过,王梓丞认为,远亲不如近邻,若是双方退一步就可以把问题解决了。怕张阿姨拉不下脸,王梓丞让古街社区副主任陆伟斌当“老娘舅”,帮助双方化解矛盾。经过一番调解,张阿姨从内心里认可了处理结果。

  其实类似于张阿姨的矛盾,王梓丞每次“坐堂”都能接触到。社区法律援助接受处理最多的就是邻里纠纷、离婚咨询、借款纠纷等,都是些琐碎但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事,王梓丞一一耐心地把其中的法律关系给解释清楚,做好服务。

  当天上午来咨询的案件有两个,结果都挺圆满,给维权者提供了必要的帮助。王梓丞说,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耐心,有时候来访者有四五个,他也能不急不躁地接待,直到所有来访者都能得到他的专业建议和帮助为止。

  “暖阳”服务显温情

  张阿姨离开后没一会儿,路桥古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胡琰便抱着资料过来了,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古街社区位于老城区中心地段,现有居民1.3万余人,由6.5个片区组成。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帮扶、教育和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站组成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层站点。

  这段时间,古街社区的矫正人员只剩9个了,这个数据是历年来最低纪录,也是工作人员对待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以心换心的“温暖回归”。

  开心之余,胡琰还是挨个给这9个矫正人员打电话,了解他们的情况,这是她每个月例行的工作,并跟矫正人员约好来社区报到的时间。为了能进一步掌握矫正人员的真实情况,她定期对矫正人员的行踪进行卫星定位。通过她的走访和外围交流,这9个矫正人员的情况相对比较满意,这让她也松了口气。

  安排好矫正人员的相关工作后,胡琰着手安排下午去归正人员蔡某家里走访。蔡某前几年开设赌场被判刑后,现在刑满释放属于归正人员。不过蔡某已经60多岁了,年事已高的她身体状况不好,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两个儿女及丈夫都生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胡琰打算去看看,也帮她申请困难救助,让她的生活能够有所改善。

  就这样,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修复社区矫正人员和归正人员的社会裂痕,让这样一群特殊的人员尽快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感受社会的脉脉温情。

  区司法所所长罗永辉告诉记者,他们每月都对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进一步激发社区服刑人员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让社区对失足人员的帮扶作用发挥出“1+1>2”的效果。

  “双管”齐下解纠纷

  峰江街道有27.74平方公里,本地户籍人口4.23万人,流动人口4万余人,是有名的外来人口街道,也因此成了劳资纠纷、经济纠纷高发的区域。

  近日,彭某忐忑不安地来到峰江街道司法所门口,他的脚一瘸一拐的,他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然后扭头走向司法所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当天是该街道司法所副所长钟润文值班。她从早上开始就坐在服务中心,等待寻求法律咨询的人。看到彭某进来,她主动跟彭某进行沟通。沟通后她了解到,彭某来自四川,从事装卸工作,前段时间在一次装车过程中被砸伤了脚,伤到了骨头。这涉及到医药费、误工费等,虽然彭某和工厂进行了多次协调,但是协调结果让他不甚满意,于是他寻求法律服务中心帮助。

  掌握情况后,钟润文和工厂的负责人相约调解。最后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调解和推动下,彭某收到了33000元的赔偿款。收到钱的那一刻,彭某这个西北汉子激动得热泪盈眶。不过钟润文却淡淡地说:“这是我们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除了街道司法所进行直接民事调解外,类似区劳动仲裁院的法律服务机构也有很多。区武装部、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等都有配置调解人员。此外,还专门由执业律师坐镇,以免费服务的形式,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人民调解等服务;为当事人代理涉及的仲裁、诉讼等法律援助案件。

  这不,最近区劳动仲裁院院长陈方华心情特别好,因为他刚成功调解了一个案子。被调解人周某2013年12月受伤,那时候进工厂才5天。在经过抢救后,周某命是保住了,但是左下肢开放性骨折被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

  由于周某家庭条件困难,他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被转交区劳动仲裁院,由陈方华受理。受伤给周某未来生活带来极大的障碍,最初的调解,理赔方案都让周某不太满意,一拖就是一年多。陈方华为了让双方都满意,在工厂与周某之间来回跑了不下5趟。

  最后,在他的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签署了调解书。

  实际行动优服务

  路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里,每天都有不少市民上门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陈女士是来办理公证业务的,这是她第二次来。第一次来时,工作人员就把一次告知清单给了她,让她把这些东西准备好就可以办了。果不其然,今天她把资料带过来,工作人员叶敏俊马上就帮她办理了。

  叶敏俊说,像陈女士的情况还比较简单,办理时间也快。有些业务因为一些程序上的原因,办理过程挺麻烦的。他要不厌其烦地认真审核、办理。忙的时候一天要接待几十个人,工作量很大,而且工作要求也很高,工作中要兼顾真实性和服务性。由于高负荷工作,为了避免出错,他要全程全神贯注,一天下来感觉很累。记者问他,辛不辛苦,他摇摇头,微笑着说:“不辛苦,习惯了就好了。”

  蒋阿根在退休前是一名外科医生,现在退休已经有15年了。5年前他听说法律服务中心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医生来协助,他就申请成为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他每天上午都在路桥法律服务中心“坐堂”,帮助有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查看病历、了解病情、提供专业帮助等。之后,他和同事潘丽成为法律服务中心的最佳拍档。通过他专业的知识分析,潘丽巧舌如簧的调解,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纠纷。蒋阿根说:“我退休了还能在这里发挥余热,用我的专业知识帮助那么多人解决问题,我觉得我的‘夕阳红’还是很红的。”

  郑岳荣是当天的“坐堂”律师,他耐心地给前来咨询的人讲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及存在的问题。他专注的眼神,让人肃然起敬。

  郑岳荣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7年有余。他差不多每两个月左右就轮到一次。他分外珍惜这样的机会,认真地对待每一位来访者。记者开玩笑地说,郑律师在这里“坐堂”,只能收到法律服务中心支付的微薄的补贴,跟在外面给别人打官司,收律师费比起来,这账算是亏大了。郑岳荣郑重地说:“若是为了钱,我可以在一些标的额较高的商业官司中取得。而我坐在这里,其实更多的是为法律公益事业尽一份力。我希望通过我们的免费咨询,能为一些弱势群体提供服务,这也是律师对社会应担当的责任。”

  叶敏俊、蒋阿根、潘丽、郑岳荣等人,都是路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缩影。他们以最实际的行动、最淳朴的心、最简单的言行,全心全意诠释着奉献社会的美好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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