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深入学习,扛起责任,促进《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
立足农林局实际,贯彻落实“两个法规”,就是要结合干部队伍现状,结合农林工作特点,更加深刻认识,更加明确责任,更加严格执纪,让规矩在全局发力,让纪律在全局生威。
一是党纪条规要入脑入心。《准则》和《条例》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内在要求。一方面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另一方面侧重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两者刚柔相济、相互配合。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认真学习,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二是主体责任要落细落实。局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推动“两个法规”落实责无旁贷,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党的建设与农林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作为班子的带头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凡事做到心中有数、推进有序、落实有力。
三是执纪问责要从严从实。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就是要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手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我们要坚持把《准则》和《条例》的条条框框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具体管理中,用铁的纪律管干部,铁的手腕抓作风,确保所有行为在纪律的边界内运行,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工作全过程公示公开,接受“全覆盖、无死角”的纪律监督,对顶风违纪、贪污腐败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切实把规矩立起来,让纪律严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