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娘舅”坐镇法庭 化矛盾事半功倍

  本报讯(通讯员 赵陈超)“‘老娘舅’,多亏你帮我调解这起交通事故,真的谢谢!”梁大姐笑容满面地说。经过“老娘舅”的调解,交通事故双方在和和气气的氛围中,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是区人民法院金清法庭“老娘舅”调解室设立后所调解的一件纠纷。

  7月9日17时,梁大姐下班后骑自行车路过三友集团西侧路段时,与被告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受伤。“伤情倒还好,其他损失被告的保险公司也愿意赔偿,就是我女儿买给我的玉镯摔碎了对方不愿意赔。”梁大姐与“老娘舅”道起了之前在交警中队调解不下的原委。

  “老娘舅”了解到,原来梁大姐女儿买的玉镯只有收款收据,没有正式发票,被告方也不予认定,但梁大姐的玉镯确实在事故中摔碎了。在调解中,“老娘舅”与事故双方拉起了家常,在缓和的气氛中,适时地讲情理、摆道理,最终促成原、被告之间的调解协议,除其他赔偿项目外,被告保险公司愿意象征性地补偿梁大姐玉镯的损失。这是金清法庭启用“老娘舅调解室”首例调解的案件,当事人双方都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走进金清法庭新设的“老娘舅”调解室,柔和的墙壁上调解标语醒目,彩色的桌椅打造出轻松的调解氛围。“促矛盾和解、促邻里和睦、促社会和谐”是“老娘舅”调解室的宗旨,为此,法庭特聘了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退休教师,作为法庭的“老娘舅”参与调解工作。以后法庭每天都有“老娘舅”坐镇,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该调解室的设立,在充分整合民间调解资源,进一步优化调解机制,将法官专业法律知识与“老娘舅”丰富的生活经验结合起来的同时,又能加速化解基层矛盾,达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声音
   第04版:综合
查得严 才放心
下大雨不再“看海”
“老娘舅”坐镇法庭 化矛盾事半功倍
田野美如画
交通窗口管起家庭人口
被恙虫咬,得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精准对接破难题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