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和危害,怎样识别?笔者专门采访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王仙满。王仙满说,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王仙满还说,非法集资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极大:第一、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第二、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极易引发社会风险;第三、非法集资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第四、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如何远离非法集资,王仙满提醒说,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和检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