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叶新辉:

14年审核案件上万起无差错

  □本报通讯员  蒋友亲  卢洁华

  41岁的叶新辉是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的教导员,2001年至今,叶新辉在法制审核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4个年头,经他审核的案件达万余起,且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零赔偿。期间,他相继获得公安分局“十佳民警”、“十佳科所队长”、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市公安局“破案会战”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不在案件审核上留下遗憾。”这是叶新辉的工作信条。14年坚守,尽管是法制岗位的老同志了,但他十分注重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坚持每天为自己“充电”1小时以上,学习政策及有关法律知识,确保自己不掉队。在叶新辉的微信朋友里,一大半都是法律方面的同行,平时主动与同行开展业务探讨,促进共同进步,确保执法不偏差。

  注重自身业务提高的同时,叶新辉还高度重视全局民警执法能力水平的提高。他结合自身工作,精心搜集整理相关的法律政策汇编成册,由局里统一负责印制后分发给每个办案民警,对提高全局整体执法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叶新辉还坚持深入基层所队开展“小班化”培训,把好执法入口关。他还多次送法到村居、企业,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

  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为了使办案民警尽快适应办案需要,他主动请缨,多次下基层举办“小班化”培训,为大家辅导应考,最后362名民警都顺利通过了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2004年,叶新辉负责公安分局刑事案件审核以来,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及双向说理机制,实现了沟通与监督并存、共同提升的目的。他还积极奔走检、法,会同检、法出台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证羁押性强制措施合理适用的若干意见》。

  在叶新辉与公安分局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至2012年,公安分局的执法质量连续7年获得省公安厅颁发的“省级执法质量优胜单位”称号。

  叶新辉积极开拓创新,还及时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探索研究执法规范化工作新方法、新措施,他的《浅谈从证人见证入手推进刑事执法过程公开》、《试论取保候审措施的准确适用及跟踪督办制度》等多篇论文被省公安厅录用。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专题
   第04版:综合
   第05版:七彩校园
   第06版:七彩校园·成长
   第07版:七彩校园·成长
   第08版:七彩校园·成长
14年审核案件上万起无差错
心若在 梦就在
图片新闻
执法记录仪让民警执法有根有据
非法集资危害大 市民千万别上当
图片新闻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