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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别当下一个“加多宝”

  □本报记者  张清雅

  “怕上火,喝王老吉。”这是曾经红极一时的广告词,“王老吉”2012年的一场商标之争想必人人都知晓,但是你可知道,这是一场关于知识产权的斗争。忽视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当下很多企业易犯的错误,尤其在商标、专利等权利的使用以及保护上缺乏法律意识,大多管理者对于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的特征与价值没有充分认识,对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更是鲜有人问津。

  4月26日是第15个知识产权日,路桥自古为商业重镇,汇集大量企业,但目前区域内知识产权的保护氛围似乎并不浓郁。近日,记者从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事务所得知,近年来受理的商标争夺案件数量呈直线上升,尤其是中小企业对于商标权的管理与应用存在颇多瑕疵。

  “你给我看看,我这个‘随变’都用10年了,怎么还收到撤销的通知。”近日,我市某食品厂老板牟某带着一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寄来的通知走进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事务所,原来其在2005年注册使用的第29类:随变;SUIBIAN及图商标近日被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

  牟某收到通知时,感到十分震惊,为何自己正常使用近10年的商标,一时间被提出撤销。“撤三,也就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这是在商标争夺中常见的手段。”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事务所工作人员盛洁解释道。

  “撤三”规定的本质是为了鼓励商标持有人积极使用注册商标,更好地创立产品品牌,但随着商品种类的不断扩增,商标需求的扩大,“撤三”申请也成了部分企业或个人谋取他人商标的一种“擦边球”式的手段。

  “哪里知道会遇上这么件事情,从来没想过傍大牌。”牟程林对于此次商标一劫表示无奈,但其也不怕对抗,近10年的苦心经营,所有的证据链紧扣,不是短短几个月就能够拼凑出来的。

  自2005年12月7日核准注册,牟某的“随变”使用有近十年之久,面对申请人的“连续不使用”由头,作为地方性小企业,宣传力度远远不及国内一线民族企业,但本着“规规矩矩经营,老老实实生产”的理念,牟某一直致力于直观熟知的方式,以提高商标、品牌在消费群体中的知名度。

  持续数月的“随变”争夺中,南方事务所将牟某企业中日常使用的合同、发票、包装等附带logo的物件一一摆出,形成证据链,有效地保护了其无形财产的安全。

  “即使双方资产差异较大,作为小企业,有效使用和管理旗下商标,方为对抗‘撤三’的有效途径。”盛洁说,如今大小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加重,日常的企业运作中,对于已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尤其是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包装、产品报关单、商标印制证明材料等应注意留存,因为只有多种证据材料互相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

  盛洁提醒各中小企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平日的经营中,不仅要对自身产权严加保护,使用证据也应当及时保留,随时就“撤销”申请作出答辩。面对日益增多的“撤三”现象,应予以重视,如果手头有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应使其尽快进入商业使用。否则,费尽心思申请注册的优质商标,很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了他人的“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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