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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治融入中国家庭……

  □柏拉拉

  法治进步,说起来比较抽象,但它确实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每一户家庭。令笔者谈论这一话题,缘于央视《新闻调查》的一期节目,关于家庭暴力,关于伤害来自亲人。

  莆田仙游县,一位母亲长期虐待自己的亲生孩子,致使其伤痕累累。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批评教育,这位母亲仍不悔改,认为都是孩子的问题,太不听话,自己是在尽管教他的义务。后来,闹上法庭,这位母亲最终被剥夺了孩子的监护权。这也是“转移监护权”在相关法律出台27年后,全国首例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的案例。而后,为了确保孩子有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孩子被SOS儿童村正式接收。

  对于那个孩子来说,虽然这份判决来得有点迟,但终归还是等来了,对他来说他是“幸运”的,因为有人为他发声,有人关注他、帮助他。这件事也警醒为人父母者,孩子不是你的私人物品,他或她具有独立人格,享有与父母平等的权利。

  说到这,笔者不禁又要提及国外经验了。以美国儿童教育为例,美国人讲究对孩子说话的口气和方法,不但大人要认真倾听孩子说话,而且有时还要蹲下来同孩子对话,使孩子感到你在尊重他,让其避免“低人一等”的感觉;孩子吃饭时不能硬逼;孩子做错了事不得横加训斥等。美国父母这样尊重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年龄小,需要爱护、关心和培养,还在于他们从出生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无论父母还是老师都没有特权去支配或限制他们的行为,这就已经值得很多中国的父母学习了。

  而中国式家庭奉行“棍棒之下出孝子”、“打是亲骂是爱”、“打骂孩子都是为了他们好”的教育理念,虽说这其中受到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影响,但到了今时今日,它终究不能再肆无忌惮地继续下去。随着法治的进步,必然会更加注重人的发展,在乎人的基本权利,也强调个人应该实现的义务。无论是从个人,还是从家庭的角度出发,笔者相信,在法治社会,人人皆平等不会只是一句口号,它终有一天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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