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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现场耍赖 城管“对簿公堂”

  □本报通讯员  管洒洒

  在流动摊贩管理中,小贩往往借口“第一次”而逃避处罚,然而细心的执法队员却通过建立流动摊贩管理档案,“对簿公堂”,让小贩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

  11月6日下午,路北中队执法队员在台州客运南站附近执勤时,远远地就看到公交站牌处有个带着红色帽子手拎两篮橘子的熟悉身影,没错,又是那个常年打“游击战”的流动摊贩。执法队员上前劝说其搬离摊位,该小贩却在徘徊中继续做生意。当执法队员对其秤砣及水果篮进行依法代为保管时,该小贩迅速跳上执法车辆的后车厢,搂着橘子篮说什么也不肯下车,还大喊道:“就跟着你们去中队吃饭了!”无奈之下,执法队员只好继续劝说。而此时路过的行人越来越多,除了一部分市民认为小贩行为不妥外,有很多市民开始同情小贩,指责执法队员执法粗暴。

  经过大约20分钟的劝说,执法队员最终说服该小贩到路北中队配合处理。

  执法队员拿出一本占道经营小摊贩信息档案,里面记录着“首违不罚”制度下查处过的摊贩身份及查处次数。其实,就在11月5日上午,执法队员刚将其一辆三轮车代为保管,3日后,该小贩在写下保证书后才将其三轮车归还,当小贩看着自己当初写下的保证书,里面一字一句写着“保证今后再也不在公共场合销售水果”时,她的脸微微红了。执法队员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她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处罚。

  路北中队中队长梁江说:“日常我们多次劝说流动摊贩时,市民可能看不见,而一旦采取强制手段,市民会同情他们。流动摊贩的存在实际上对正规、合法的在市场经营的商贩不公平,让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失,同时也侵占了大家的公共区域,所以我们的管理及执法是合法合理的,希望市民能够多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负责该区域的执法队员孙海军也有话说:“流动摊贩堵路或影响周边环境时,市民会投诉执法太松懈;而当我们加强执法力度时,不少市民又站在流动摊贩这一边,说我们不会换位思考。其实,客运中心附近的流动摊贩所售水果并非自产自销,是在水果批发市场批发后到街上买卖交易的,之前电视台也曾曝光其买卖中缺斤少两获取利益,我们的工作也是为了市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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