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周刊·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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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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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成竟故意伤人

  □本报记者  周艳芬

  都说“求人办事,低三下四”,但80后小伙子戴江向人借钱不但理直气壮,甚至还将人打成重伤。虽然事后戴江悔恨不已,并向警方自首,但却永远无法弥补他所犯下的错。

  戴江的家乡远在四川绵阳,来路桥打工的这些年,他结识了一批同乡的年轻人,杨凯便是其中一个。两人感情很好,经常称兄道弟,下班后会在一起吃饭、娱乐。“因为是同乡,我很信任他,当初他有困难我都会帮忙,如今只是借那么点钱却不肯。”回忆起借钱遭到拒绝,戴江还是有些郁闷。

  今年5月份,闲来无事的戴江约几个老乡打牌,杨凯就在其中。为了助兴,他还买了啤酒供大家解渴。那天,戴江的牌运特别差,一直输,啤酒也越喝越多。在输光身上的800元后,有些醉意的他不想放弃,便问杨凯借钱,不料被一口回绝。戴江当时心里非常不舒服,觉得杨凯赢了不少钱,却不买自己的面子,给自己难堪。

  就这样,牌局不欢而散,戴江回到出租房里越想越气。杨凯来路桥之初,没有工作,更没有住处,都是戴江一手帮他打点好,时至今日,他却连小钱都不肯借。借着酒劲,戴江约了自己的好哥们,想给杨凯点“颜色”瞧瞧。

  当天20时许,戴江带着三个弟兄在老街附近找到正在闲逛的杨凯。不由分说,戴江上前就是一拳,将杨凯打倒在地,并质问为什么不借钱给他。突然被打,杨凯的火气也上来了,哪顾得上回答,直接与戴江扭打起来。混乱中,不知谁递给戴江一把刀,打得红了眼的戴江早已失去理智,拿起刀就往杨凯身上砍去。杨凯见状,立刻抽身逃跑。沿街跑了近百米后,疼痛难耐的杨凯这才发现自己左手被砍断并血流不止。恐惧之余,他立刻报了警。

  赶来的警方帮助杨凯找到了断手并及时将他送医。杨凯的手虽然接上了,却留下了终身残疾。而在另一方,事隔3天,面对自己犯下的过错,戴江选择了投案自首。

  随后,此案由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法院判决被告人戴江故意伤人罪成立。等待戴江的,将是6年的铁窗生活……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有话说

  浙江晓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婉瑛

  民间借贷必须出于当事人自愿,杨凯借钱给戴江非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戴江却因杨凯的拒绝怀恨在心,持刀伤害并致其重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戴江的行为侵犯了杨凯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他人罪,法院最终判决六年合法合理。通过本案告诉我们,朋友之间借钱要通过合法、自愿协商的途径,以非法、强迫的手段达到目的的行为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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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路桥民生周刊·城事07借钱不成竟故意伤人 2012-12-17 2 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