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行政执法分局路桥中队执法人员曹文武在富仕路上巡查时,一位女士拉住他寻求帮助。原来天气热的时候,苍蝇飞来飞去,张女士嫌脏乱的环境影响生意,又碍于是隔壁商户不好意思说,于是想让执法人员出面调解。
曹文武了解情况后,趁午饭的时间段专门来到该地点查看,果真如张女士所言,一袋汤汤水水还在渗漏的垃圾被扔在了行道树坑里。曹文武走进店里,跟店主交涉:“垃圾桶就在前面十几米远的地方,现在扔在行道树坑里,既不好看又招惹蚊蝇,而且影响城市美观。”店主表示马上就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因为是第一次,店主承认错误的态度也比较好,曹文武只对店主进行教育。
然而,隔了几天,曹文武再次路过这里时发现,该店主依旧没有改正乱扔垃圾的毛病,并再次进行提醒。多次以后,曹文武见劝导教育没用,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遂对店主处以50元的罚款。
据了解,因为屡教不改,今年我区已有40多人因乱扔垃圾被罚款50元。“处罚只是措施,不是目的,最终是要通过处罚的措施来让市民养成不乱扔垃圾的习惯。”曹文武如是说。
记者从区行政执法分局了解到,从年初开始,为打造文明城市,该局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同时集合执法、志愿者劝导和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对乱扔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为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打开了新的局面。
截至今年8月份,环卫处在城区主要街路设置240L垃圾收集桶1100个,设置钢木双桶果壳箱600只。环卫处办公室主任张文旺说:“全面设置垃圾桶,首先初步解决垃圾回收的‘载体’问题,此外得靠市民主动配合。”
虽然城区公共垃圾桶在不断增加,但是仍有不少市民贪图方便不喜欢走上十几步路而直接扔在人行道上。为此,执法人员对第一次发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多次屡教不改的,便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者处以50元的罚款。曹文武说:“接受过处罚的人一般会引以为戒,再犯的情况基本不多。”
此外,区行政执法分局通过手机等平台开展劝导教育工作。从车窗内往外扔垃圾,若是被执法人员看到,几分钟后车主的手机上便会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尊敬的市民,您的浙Jxxxx车辆于2012年x月x日x时x分途经xxxx路段时,自车内往路面丢弃垃圾,您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的整洁……请今后改正,打造品质路桥需要您的参与。”“有位车主收到短信后主动来电,表示这种做法很好,以后他不会再乱扔垃圾,也会把这条短信转发给朋友,让朋友一起行动,不要往车窗外乱扔垃圾。”该局工作人员小李如是说。
为配合“垃圾不落地”活动,成立不久的城市管理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们走街串巷,针对商户、行人开展“垃圾不落地”劝导和宣传,并同执法人员一起发放“垃圾不落地”宣传册3000余份至机关、企业、商铺、学校和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