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级下达的计划盘子一年比一年少,我区用地指标越来越紧,2010年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农用地975亩;2011年减为707亩;2012年再减为679亩。一方面用地空间严重不足,而另一方面,我区依然存在一些已批、已供土地闲置。据了解,虽然我区2011年加大工作力度,全年共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2558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数28%,在全市名列前茅,但目前全区仍有大量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存在。
为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的消化利用,区委区政府提高标准、加大力度,出台相关奖惩政策并制订了《路桥区批而未供土地转用指标盘活办法》、《路桥区供而未用闲置土地有偿收回实施办法》、《路桥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细则,促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而本次《意见》的出台,更是加快推进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盘活和利用。
根据《意见》规定,全区各有关单位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考核,以其区域现状批而未供总面积的40%作为考核基数;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开工率考核截止2012年年底时辖区供而未用闲置土地面积的60%为基数。区政府年底时对消化批而未供面积、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开工率均已完成考核任务的单位分别奖励工作经费50万元,每超过考核指标5个百分点加奖10万元。对两项考核指标完成率均不足80%的单位,不予安排年度农转用指标、不予办理出让用地报批,并取消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