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5月以来,我区部署开展以“产业转型、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场外拆解专项整治工作,强势推进环境整治,剔除“环境毒瘤”,倒逼全区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据统计,开展整治行动至今,全区共排查出非法场外拆解点位1175个,立案查处35家,行政拘留8人,刑拘5人。
针对当前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今年3月1日起,我省试行了《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办法》,举报范围包括非法倾倒工业废物或医疗废物的;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环保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举报人可以获得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如果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被举报人实施行政拘留的,举报人可获得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如果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举报人犯有污染环境罪的,举报人可获得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案件办理结束后,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同时给予通报表扬。
不过,获得举报奖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