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进入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体制改革中的城管执法部门正逐渐成为一个城市重要的执法力量,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正处在换挡提速中的城管执法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动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以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为两翼,促进城市管理新时代飞跃。
强化法治思维,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思维决定行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改革转型,就必须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在思想观念上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结合“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依法规范履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规则意识。法治乃规则之治,规则意识是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规则意识就是要求把法律规则作为执法、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形成重规矩、守规矩、讲规矩的理性认识。正处于改革和转型期间的城管执法部门,要善于运用规则意识去解决职能划转中的“规则缺位”“规则冲突”等问题,厘清边界,明晰规则,依法行政。要强化契约精神。在契约精神的引领下,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环卫、市政、园林、物业)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侧改革,全力为群众提供更广泛、更充分的公共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比如在“物业革命”中,要注重引导“契约精神”的培育,通过法律或各方协商同意的规则框架,达成管理者、物业企业、业主的规则之治。要强化程序意识。即要按照法律程序行使职权,不可恣意任性。要保障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平等的表达权利,而且还要保障民众的知情权,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推进执法规范化,维护法律权威。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最佳结合点,以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来维护执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要在法律中汲取力量。“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执法者的执法能力、内在气质都需要法律知识、法律素养的涵养与支撑。当前城管法治建设主要问题是体制改革赋予的多样化执法职能与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之间的矛盾。更需要在法律中汲取力量,肩负起守护城市的重担。要在执法中维护权威。一方面是严格执法。“徒法不足以自行”,城管执法要深耕执法主业,在实践中认真实施法律,消化体制改革划转的新职能;另一方面是规范执法。通过办案的“立、审、监”程序、执法过程的全记录、执法细节的“四个一”标准、队员素质的“三熟四会”要求,打造城管执法规范文明的执法办案流程。要在创新中提高效率。依托当前智慧城管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平台,通过移动执法平台等智能终端,实现信息共享、精细效率、阳光透明的高效执法。
扩大社会参与,构建法治的公共生活。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执法部门要带头守法普法、充分发动群众,促进社会各界全面参与,以核心价值观构建法治的公共生活。一方面,“其身正,不令而从”。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自身先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城市管理所面对的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事项,要努力使执法办案通过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呈现,增强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宣传的效果和社会监督的广度。同时,还要以法治宣传和法律惠民活动,去回应、整合城市管理领域在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为改进执法和管理打下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建设法治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本质是让法治走进、融入人们的生活,认真对待法治就是认真对待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法治的实际意义。特别是在城市管理方面,要将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习惯养成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