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书记,在这次农村作风巡查中,发现你们村存在财务报销不规范、工程项目大额开支没有相关合同和会议记录的情况,我们要给村里发‘监督函’了。”“这……好的,马上整改落实。”这是近日蓬街镇纪委副书记李友宏与该镇於家桥村党支部书记徐小友的一次对话。隔天,“巡查专员”将一张加盖蓬街镇纪委公章的“监督函”送达该村。
此前,蓬街镇纪委组织在农村作风巡查中,通过审查村帐发现,於家桥村在2014年时有一张用于治安巡逻用餐费1100元的报销凭证,2015年时有一笔20万元的造桥工程款没有附有关合同和村会议记录。通过进一步核实了解,本来村里应该发给巡逻队员的务工补贴,却以“巡逻员的餐费”形式报销了,没有另行发放务工补贴;关于2015年的造桥工程,当时是组织公开招投标的,在入帐时由于工作疏忽没有附上相关材料,虽然无违纪情况,但账务报销制度有“漏洞”。对此,这张发出的“监督函”就明确要求村里针对这些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在限期内答复整改落实情况。
无独有偶,新星村收到了另一张“监督函”。“巡查专员”在巡查中发现,新星村存在部分报销票据无审批人签字、无领款人签字或无村监会审核等情况下直接支付的问题,因此函内清楚地写明,“自收到本函之日起1个月内,需将整改落实情况函复蓬街镇纪委,镇纪委将不定期开展回访检查”。在收到“监督函”的第一刻起,新星村党支部书记杨林生立即着手整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够规范的问题。
“哪里问题突出就巡查哪里,哪里群众信访多就巡查哪里。”李友宏说,巡查工作以执纪为民为使命,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紧盯群众普遍关心、问题易发多发的村级“三资”管理领域,通过实地巡查,查阅台账、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发现村(居)中存在的“病症”。
只有掌握了“病症”,才能精准“开药治病”,而每发出一张“监督函”就是开出一张“处方”,“巡查就是要以‘骤雨打荷叶’般出击,更以‘疏雨滴梧桐’般建立制度。”李友宏表示,今年以来,蓬街镇通过农村基层作风巡查,针对在巡查发现的轻微违规问题,抓早抓小、即知即改、防微杜渐,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发函式”监督,做到监督有痕,整改有力,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