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合并部分审批事项
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法律文书,合并办理时限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3.申报消防审批“容缺受理”
申报消防审批时,提供主要申报资料予以先期受理,其他资料在项目办结前补送齐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内部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不提供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以采用能真实反映原建筑情况及装修情况的示意图。
4.工业项目承诺制“零审批”
负面清单以内的工业企业项目,不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但应在消防验前补送。负面清单以外的工业企业项目,申报单位提供《台州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事项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消防部门在1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出具《台州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补送施工许可等文件。
5.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大队向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咨询指导服务、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服务和消防演练服务。
6.减少火灾事故对企业(单位)生产经营影响
合理确定火灾现场保护范围,根据火灾事故调查勘验进展情况及时缩小现场保护范围,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无异议可提前解除现场保护,适用简易程序调查火灾可不封闭火灾现场,将仅涉及1家企业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从30天压缩为20天。
7.允许职业技能“免培鉴定”
对提供《消防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自我证明或者所在单位证明已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消防工作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同意其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发现书面证明不属实的,不予消防职业技能资格鉴定。
8.拓展消防宣传教育方式
2016年底前,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发展、保持1.5万目标人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供消防咨询服务,接受火灾隐患举报投诉。
9.常态化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大队结对帮扶一所学校、一家养老院、一名贫困儿童。主动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创建,利用“春节”“八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走出营门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学习雷锋活动。
10.严格落实禁令铁规
绝不收受企业慰问赞助、推销物品和指定服务;绝不参与有消防公司人员参加的各类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