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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请理性

  □夜  雨

  近日,一条微博闹得沸沸扬扬,说的是一条名叫“黑蛋”的小狗被小孩子带到公园后走丢,保安找不到失主,就将这条小狗虐待并最终溺死。“爱狗人士”们为它举办“追悼会”,并且借此呼吁设立动物保护法。好像看起来是一件好事,但是该博主发出的其中一张现场图片中竖着一块宣传牌,写着:“所有生命都值得被温柔以待。”却在一旁摆上鸡腿和火腿,引起了网友们的吐槽:鸡和猪愤怒地退出生命界。

  事件发酵后网友们还原了事情真相:该公园经常有许多小孩和老人,是不允许宠物进入的,保安之前也处理过类似的狗,但是方法确实残忍。结合笔者之前看到的一些新闻:走极端的“爱狗人士”希望保护所有的狗,拦截运输狗的车辆,强买下车上的狗,面对围堵的司机无奈只能亏钱卖掉,甚至还有爆料集资购买狗的人中饱私囊的丑事;“玉林狗肉节”每年被口诛笔伐,反对之声高涨,强买狗、砸店的事情时常发生。“爱狗人士”们真的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爱狗。

  一方面,这些事情确实体现了我们人类文明程度,一个物件用久了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一条鲜活的生命,狗作为人类最普遍的宠物,除了提供乐趣外,还有导盲、缉毒、辅助破案等多种特殊用途,自然许多人都对狗寄予了相比其他动物来说更加浓厚的感情。

  但是另一方面,狗的主人也应该加强对狗的管理,毕竟狗具有危险性——身上有细菌、咬了人可能会感染狂犬病,还有许多人天生怕狗,这些都会影响到他人,而且有些地方也是不允许宠物进入的。吃狗肉也是个人行为,在中国是合法的,甚至狗肉还有自己的文化,秦末时刘邦的大将樊哙就是个屠夫,现在他的家乡江苏沛县被称为“狗肉之乡”,可见这种需要是确实存在并且合法合理的,“爱狗人士”做的一些事情其实是侵犯了他人的权利甚至违法的。

  虽说“君子远庖厨”“见其生、不忍见其死”,但虐杀狗、偷狗才是真正应该谴责、惩处的,不能对吃狗肉这个产业链全部一棍子打死,应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爱狗人士”则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以爱之名做出不符合规则甚至违法的事情,有时候反而会起到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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