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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检察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我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职务犯罪的源头预防,针对我区民营经济活跃的特点,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

  本次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核心是运用检察机关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帮助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发展,防控经济和法律风险,加强对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促进“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与发展,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围绕本次活动,我院将重点强化以下六点工作:

  1.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依法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者索贿受贿犯罪;依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失职渎职犯罪;依法严肃查办“围猎”国家工作人员、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惩治少数,教育大多数。

  2.依法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依法打击侵犯民营经济人士及从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

  3.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确保民营企业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和经营管理者受到的不实举报或诬告陷害,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4.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紧紧围绕经济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职能部门开展预防,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预防,倡导“诚信企业不行贿”的营商文化;紧紧围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源头预防,促进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建设。

  5.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帮助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6.加强对涉企犯罪现象研究。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分析和把握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帮助防控风险,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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