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聘请外教首先学校要有省外国专家局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外教需持外国专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专家证》和出入境部门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外国人构成非法就业,聘用单位属于非法聘用外国人行为。
在我国,只有获得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证书的学校,才可以聘请外教。具有外教聘请资质的学校,才可以给外教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才能合法聘用外教。而在路桥,目前尚没有幼儿园具有外教聘请资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第四十三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