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银行对账单、套现临时工工资、公证费发票联和记账联分别开具……这些看似高明而隐秘的方式,是公证处原主任汤某中饱私囊的违法手段。近日,汤某在审计中露出了狐狸尾巴,因贪污公证费、挪用提存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作为曾经的高智商律师,汤某贪污挪用手段高明、花样频出,但终究未能逃过审计“法眼”。
明察暗访,锁定审计重点
2013年,审计局对司法局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延伸审计至其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在审前调查中,群众普遍反映公证处是我区待遇最好的事业单位,审计人员也了解到该公证处财务由单位自主建账,会计由外单位人员兼职,结合近日曝出的桐乡、温岭公证处天价工资、奢靡消费等负面新闻,审计人员决定将审计重点放在该公证处收入及工资发放是否完全入账两方面。
账面核查,斩获两大疑点
通过对公证处账本及凭证进行仔细核查,审计人员发现两大疑点。
疑点一:惊现“天价工资”。
经统计,该公证处2名正式编制员工工资奇高,主任汤某2012年工资总额高达47万多元,另一名正式员工也有44万多元,即便是临时工的工资也能与其他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相提并论。审计人员之后多次抽取该公证处临时工进行谈话,核实其实际收入。经过询问,审计人员了解到临时工账面高工资暗藏猫腻,其实际收入与账面收入有较大差距,该公证处存在套现临时工工资嫌疑。
疑点二:惊现伪造凭证。
在翻阅相关凭证时,审计人员发现该公证处中国工商银行对公账户的月对账单仅用普通A4纸打印,均未加盖银行印章,存在较大疑点。审计人员随即前往中国工商银行查阅对账单,发现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与该公证处提供的对账单存在出入。经过仔细核对,审计人员发现,汤某于2007年分两次将该账户97.6万元的存款挪用,再于次年挪回,并伪造对账单交予出纳。
突击盘现,狐狸露出尾巴
今年7月31日,审计人员对该公证处的现金进行了突击盘点,发现2005年6月至2011年7月的提存款票据堆积在保险箱内,这部分提存款收入均未入账。审计人员立刻前往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提取对账单。经核对发现,汤某多次将该对公账户总额近50万元提存款及账户利息收入等转入其个人账户。审计进行到这一步,汤某的违法违纪行为已无处循形,他整个人处于非常紧张的状态,三番两次地往审计局跑,狐狸尾巴渐渐藏不住了。
手法高明,难逃审计“法眼”
鉴于事态的严重性,审计局将该公证处移送纪委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移送纪委的次日,该公证处出纳王某知道无法继续瞒天过海,便主动到审计局反映:该公证处多次以支付临时工加班费的名义,从账户中套取15%国有土地出让公证费。经审计,2006年至2012年,该公证处以临时工加班费名义套取现金近85万元,其中大部分被汤某据为已有。
据汤某自己交代,其多次以发票联和记账联分别开具的方式贪污公款。如2007年1月17日,汤某开具发票联“收取路桥区某公司6万元现金”,记账联却伪造成“收取刘菊英公证费1000元”;2007年4月24日,汤某收取宁波某房地产公司公证费93540元,记账联伪造“收取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0元公证费”。另外,汤某还承认,其多次挪用单位对公账户提存款,并伪造银行对账单交予出纳报账。
锒铛入狱,赃款投入股市
随着审计的步步深入,汤某自知无法自圆其说,一番挣扎后主动向纪委投案,随后向纪委退缴现金279642元。据汤某交代,其贪污挪用的款项全部投入到了股票证券市场,甚至不惜将自家房产变现投入股市。
2013年11月22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汤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